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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山霞光机械设备厂家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3 97 次浏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0为基数霞光机械设备厂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的生产及销售、大型零部件机械产品的铸造及精加工,其中:轮胎模具产品覆盖乘用胎模具、载重胎模具、工程胎模具、巨型胎模具等,大型零部件机械产品以风电、燃气轮机等能源类产品零部件为主。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铸造实力和机械加工能力,形成了铸造加工一体化的综合优势,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作为轮胎成套生产线中的硫化成型装备,轮胎的花纹、图案、字体以及其他外观特征的成型都依赖于轮胎模具。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专业轮胎制造商,轮胎模具产品根据客户相应技术参数设计加工完成霞光机械设备厂家,具有个性化强、差异化高的特点。公司属于单件小批量订单式生产的企业,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

  轮胎模具行业是宏观指导及协会自律管理下的自由竞争行业,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安排生产。轮胎模具行业作为轮胎行业的上游企业,其需求量除与轮胎的生产规模密切相关外,还受到轮胎规格、花纹等的更新换代速度的影响。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对轮胎的质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轮胎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花纹的改良更新也日趋频繁,许多模具未达到使用寿命就可能被提前更换,增加了市场对轮胎模具的需求量。近年来,各跨国公司全球采购模具的趋势持续发展,国际新兴市场的开拓也大有可为,因此,我国轮胎模具制造业发展空间广阔。

  轮胎模具行业市场集中度明显,国际上,除业界附属于轮胎制造商的几家自有模具企业外,专业的轮胎模具制造规模以上企业并不多。由于轮胎模具行业产品个性化强,高中低档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加工周期等因素决定了其市场定位和价格水平。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目前在技术、产能、品种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竞争力。近年来,轮胎企业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花纹,相应地对模具产品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司的竞争优势愈发明显。

  注1:本年本集团参照相关上市公司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应用,结合本集团票据结算业务实际情况,判断承兑人信用等级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随着票据的贴现,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因此在进行贴现时终止确认,相应贴现款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对于其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不终止确认,票据贴现款仍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本年本集团将票据贴现款4.94亿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列示;去年同期本集团将票据贴现款10.58亿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列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鲍荣军先生、孙文刚先生、王永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7,643,538,458.02元,较期初增长9.43%;总负债 1,132,955,060.27元,较期初减少6.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504,747,967.58元,较期初增长12.74%。本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8,330,564.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175,373.42元;当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即四亿元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期实际计提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52,637,467.7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606,324,002.68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共计派发300,000,000.00元,不派送红股,不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既回报广大投资者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所需,确保股东长期更大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霞光机械设备厂家。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周二)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2022年5月5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 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有效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霞光机械设备厂家。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议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年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续聘决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联监事柳胜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津贴。

  公司监事按照所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2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山霞光机械设备厂家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1.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2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霞光机械设备厂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更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按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5.0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若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 按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5.0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霞光机械设备厂家。若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4,353.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0,474.80万元,流动资产479,172.70万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317.54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4.82%。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是1.31%、1.54%、2.09%,占比均较小。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 公司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自有资金于2021年10月29日和2021年11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500,078股,上述增持行为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1.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 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单既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财务总监刘海涛先生、独立董事孙文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5: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霞光机械设备厂家,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乐超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5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单身员工住宿问题,提高员工幸福指数,增强对大学生和专家的招聘吸引力,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置业”)拥有的高密市康城大街北霞光机械设备厂家、南曲路西的单身公寓作为公司的员工公寓,总建筑面积22794.79平方米,共324套可售房地产(附带地下建筑物),土地面积11211平方米,交易金额13631.2844万元(此价值为含税价值、包含土地价值、包含附带地下建筑物价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置业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为豪迈置业实际控制人。豪迈置业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康成大街5655号(豪迈产业园内),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高密市,法定代表人:王晓东,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豪迈置业净资产为1.6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净利润0.4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97%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置业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为豪迈置业实际控制人。豪迈置业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房产位于高密市康城大街北、南曲路西,总建筑面积22794.7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共324套可售房地产(附带地下建筑物),土地面积11211平方米。

  本次购买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根据山东华明精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鲁华明房评报字【2022】第E005号),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3631.2844万元(此价值为含税价值、包含土地价值、包含附带地下建筑物价值)。经交易双方确定,同意标的资产以评估值13631.2844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参考依据,为体现双方交易标的之特性,并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由甲方委托评估机构以2022年3月29日为基准日,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见《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鲁华明房评报字【2022】第E005号)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含税总价格为人民币136,312,844.00元整。

  近些年,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员工队伍不断增加,尤其是外地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外地员工对公司提供住宿的诉求非常强烈,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员工对住宿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公司在位于高密市经济开发区的办公和生产区域一直没有独立的员工宿舍,此次购买的房产位于厂区附近,能较好地为员工提供便利,解决单身员工尤其是外地单身员工的住宿问题,增强对外地大学生和专家人才的招聘吸引力,以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和归属感,有利于公司人才队伍的引进和稳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比较充裕,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2亿元,该议案已获2022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购买房产能较好地解决单身员工尤其是外地单身员工的住宿问题,增强对外地大学生和专家人才的招聘吸引力,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和归属感,有利于公司人才队伍的引进和稳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霞光机械设备厂家,现金流比较充裕,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